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的组合,进行具有美感、适合工业应用的新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的外观设计;
(二)外观设计;
(三)富有美感;
(四)适合工业应用。
1。设计要点。试着简化一个设计点,写下“形、色、图案”专利,这几乎是在宣告:我只想这个设计获得授权,我无意保护自己的权利。设计要点写得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2。寻找创新点,以深圳外观专利申请人小单位提供的产品为例,该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省成本,申请人可以将整个产品视为专利申请。由于多个创新点的存在,专利很容易被规避。提取创新点,对单个创新点申请专利,形成多个专利布局。
3。部分申请比整体申请好。如果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几个有许可前景的部件,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4。如果不需要使用颜色,在获得授权的前提下,设计说明书中应避免颜色保护。一些申请人认为,申请颜色保护可以使专利更贴近自己的产品,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事实上,一旦这样做了,其他人也许可以通过改变产品的颜色来规避专利。
5。形状创新: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的组合具有创新性的,产品的形状创新可以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改变,对产品外观影响很大,所以申请没有颜色和图案的外形设计专利可以获得更大的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