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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商标 > 国际商标 > 亚洲商标注册日本商标注册权的取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日本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的成员国。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及防御商标在日本都可以注册。商标分类采用《商标国际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对于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则: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
中国已成为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如果不注重在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企业的商标便很有可能被日本企业抢先注册。在中国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如果在日本不做申请,就不能在日本进行合法使用。在日本,要取得商标权必须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本商标保护的原则,是使用在先原则。未经注册的商标,如果并非用于不正当竞争目的,且已成为众所周知的著名商标的话,按规定,可将其转为已生效的商标以保护其业务上的信用;在此情况下提交申请,由日本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官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严格的审查。
申请流程:
近似商标查询→提交申请→受理注册通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颁发商标证书
官文回执:2-4周
申请周期:6-15个月
保护期限:10年(可续展)
申请费用:5000元起
注:【国际商标价格会有波动,详情请咨询客服】
重要提示
1、对于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则:
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
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
2、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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