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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商标 > 国际商标 > 美洲商标注册1993年10月29日安第斯集团(包括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和秘鲁)签署的关于工业产权共同制度的第344号决议和1992年12月的第26017号法令组成了秘鲁的商标法律制度。第344号决议下的商标法规定,经委员会通知后,允许上述国家通过各国之间的协议或法律认证施行自己的工业产权。各国的法律将不会影响新法的实施,相关费用也由当地政府决定。工业产权法于1996年5月24日正式实施。
依照上述条约,秘鲁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商标取得注册是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唯一途径。
目前,秘鲁是1929年《泛美公约》、《卡塔赫纳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申请流程:
近似商标查询→提交申请→受理注册通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颁发商标证书
官文回执:3-4周
申请周期:8-12个月
保护期限:10年(可续展)
重要提示
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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