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效宣告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办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专利权无效宣告 子项名称:无 审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 项目编码:33005
三、办理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四、受理机构 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五、作出决定机构 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六、请求无效宣告条件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中所列各条情形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七、无效宣告请求材料 无效宣告请求人拟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文件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请求人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cnipa.gov.cn)下载无效宣告请求书标准表格。
2.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无效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请求人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cnipa.gov.cn)下载无效宣告授权委托书标准表格。 3.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八、无效宣告请求提交方式
1、邮寄方式 请求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文件,邮寄的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邮编100088。
2、面交 请求人可以到专利局受理窗口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文件。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设有窗口,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复审无效业务窗口。
3、电子提交 请求人可以注册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用户,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下载电子申请客户端,使用复审无效电子请求模块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