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公约"(EPC)在欧洲区域实施,其中包括欧洲联盟体系的国家和欧洲联盟以外的国家。
欧洲专利申请所需的文件:
1、申请书应说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申请人是法人,则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期(如要求优先权)
2、说明书包括:本发明的名称、图纸的说明、本发明的详细说明和索赔;如有必要,应附上图纸;摘要
3.授权书
4.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中应包括先前申请的核证副本及其译文。
欧洲专利程序和途径:
在欧洲国家获得专利保护的途径基本上有四种:
1)直接适用国内程序:
直接向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每个欧盟成员国提出登记申请
2)欧洲专利局程序的直接申请:
向欧洲专利局提出一项单一的注册申请;一旦获得欧洲专利证书,该专利即向请求提供专利保护的每一成员国确认
3)国内程序与PCT专利申请程序(专利合作条约)的结合:
向PCT专利申请机构申请统一登记,并向请求在优先权后30个月内提供专利保护的各成员国确认该专利
4)欧洲专利程序与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
向专利合作条约组织申请统一登记,在优先权后31个月内进入欧洲专利局程序,并在获得欧洲专利局认证后,向请求提供专利保护的各成员国确认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