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国际专利申请中节省成本?
国际专利申请包括"巴黎公约"规定的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和PCT进行国际申请的原则。从成本角度考虑,建议通过PCT进行申请。"巴黎公约"申请表格要求将申请文件翻译成相应的国际语文,从而增加了额外费用。
以"巴黎公约"的形式,有必要在申请选择权的截止日期后12个月内向外国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的审查周期,现阶段对该案件的一般审查意见尚未形成,无法准确了解新创新的具体情况和授权前景。
透过PCT的国际应用有以下优点:
1.申请人可申请中文,以免因直接进入多个国家而引致庞大的翻译费用。
2、申请人可以简单地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外国专利保护,避免外国机构直接造成的额外费用。
3.申请人只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套中文(或英文)申请文件,以确定申请日期,并视为同一天在每个指定国家提出的申请。
4.在进入每个国家的国家阶段之前,申请人收到了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通过这两份报告,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申请在每个国家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舞台,避免因不准确的创造性判断而直接向多个国家申请所造成的大量资金浪费,最终无法批准申请。
5.进入国家阶段的拖延使申请人能够根据市场前景和技术进步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入指定国家,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专利审查一般进入实质性审查的意见反应或授权阶段,以便更准确地判断专利授权的前景。进入国家阶段的拖延一般不会影响授予专利的时间。
此外,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申请可减少百分之七十五。如国际申请是按照行政程序的规定及按照行政程序的规定以纸张形式提交,并附有电子形式的副本,则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将减少二百瑞士法郎。